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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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招生章程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0-04-09 18:23:00


 

一、学校全称: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校     址: 三牌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 66 号 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9 号 三、学历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五、招生计划: 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规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 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 根据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凡志愿填报我院的江苏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是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 5. 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6. 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7. 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8. 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9.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网站( http://tdxy.njupt.edu.cn )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0. 退费办法: 按照苏教财 [2006]105 号、苏价费 [2006]319 号、苏财综 [2006]57 号文件执行。 11. 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 13000 元 / 学年;住宿费: 1500 元 / 学年。 九、颁发证书类别: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3535599、52997172、52997173 传    真:025-83535599 学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 邮    编:210003 电子邮箱:td@njupt.edu.cn  网    址:http://tdxy.nj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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