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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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

招生章程


苏州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05-04 10:14:00


一、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0332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隶属关系:江苏省属高校

学校校址:江苏省苏州市     现设有3个校区    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石湖校区:苏州市环山路2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长江路8号

 

二、招生专业、计划

1、2008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

2、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3、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招生语种

英语、对外汉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招生要求

1、体检

A.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 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 1.65 米 、女身高低于 1.55 米 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 1.70 米 、女身高低于 1.60 米 的考生勿报考。

2、特殊专业

A、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三个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B、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为艺术类专业。非江苏省籍考生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需预先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安徽、河南、湖南三省的考生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需预先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如出现同分现象,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安排(外语类专业除外)。

3、报考我校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总分相同时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六、学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近40%,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编:215011     电话:0512-68096117   网址:www.usts.edu.cn

 

 

苏州科技学院

200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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