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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0-04-09 09:07:00
2010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锦秋 路 299 号 浦东 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华夏东路 路 3102 弄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类专业参照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定调档,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的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备注: 1、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 2、理科同分按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科同分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20000元【沪价费( 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 13000元【沪价费( 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元。【沪价费( 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院本部四人间( 2500元 /年)、六人间( 2000元 /年)、浦东校区六人间( 1400元 /年)【沪价费( 2004) 3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6514754、 66504946、 56680657-8110 十三、投诉电话 021-56682066 十四、网址 http://www.shbangde.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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