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掌上志愿填报系统提供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查询,了解相关的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0-04-15 17:22:00


2010 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 金山校区: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万安街路395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不限;其余专业考试语种限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1 、上海市投档比例为 1:1.05 ;外省(区、市)按各省(区、市)高招办规定执行。 2 、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 3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 85 分及以上。 4 、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象,学校按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 2000 】 120 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 2000 】 120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1200 元(沪价费【 2003 】 56 号、沪财预【 2003 】 93 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021-57811385 、 57825749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021-57813895 57822666 十四、网址 http://www.shaf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每月享受 150 元的学校生活补贴(一年补贴 10 个月);对家庭经济困难,但又不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给予临时困难补助每年 500 元;对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特殊补助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食品工艺与检测(食品加工与工艺方向)和食品工艺与检测(食品安全与管理方向)专业在金山校区就读。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