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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2-04-18 11:47:00
2012 年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校址 徐汇校区: 上海市 徐汇区 中山西路2271号 奉浦校区: 上海市 奉贤区 奉浦大道123号 国权路校区: 上海市 杨浦区 国科路75号 交通路校区: 上海市 普陀区 交通路1933号 共和新路校区:上海市 闸北区 共和新路145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其中日语(本科)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日语;朝鲜语(本科)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朝鲜语;其它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院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每一招生批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由省级招办在 100%--105% 比例之内投档,其他省市在 120% 比例之内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择高分录取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酒店管理(本科、喜达屋集团订单班)、酒店管理(本科、洲际集团订单班)、酒店管理(专科、喜达屋集团订单班)专业招生,实行进档后录取前面试的办法: ( 1 )上海考生须到本校徐汇校区(中山西路 2271 号)分别接受喜达屋集团和洲际集团的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才可参加本专业录取;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他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 ( 2 )外省市考生由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并分别由喜达屋集团和洲际集团与考生进行网络视频面试,合格者才可参加本专业录取;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他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有意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市考生须预先做好 QQ 或 MSN 账号申请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事项。 2 .英语(本科)专业要求上海市考生“英语”口试成绩≥ C 级、高考“英语”科目成绩≥ 105 分(满分 150 分)。外省市考生要求有口试成绩、高考“英语”科目成绩≥ 105 分(满分 150 分,非满分 150 分的按比例计算) 3 .日语(本科)专业要求上海市考生“日语”或“英语”口试成绩≥ C 级。外省市考生要求有口试成绩。 4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报考录取要求:上海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报考资格,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 50 分(含 50 分)以上(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 10 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 5 名的考生,英语单科要求可降至 45 分),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 = 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 1.6 )。外省市考生的美术专业统考总分达到当地本科要求、高考英语成绩≥ 50 分,录取总分 = 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 5 .应用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报考录取要求:上海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专科报考资格。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 = 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 本校不实行级差分。 同分处理:文科录取时按外语 - 语文 - 数学顺序比小分高低;理科录取时按数学 - 外语 - 语文顺序比小分高低。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 准 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5000 元。[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7500 元。[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中外合作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5000 元。[沪教委财( 2005 ) 34 号] 住宿费标 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500 元。[沪价费( 2003 ) 56 号]、[沪财预( 2003 ) 93 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科或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办: 021-54252879 (直线 + 传真) 64870020*1124 (分机) 十三、投诉电话 纪委监察室: 021-67105474 (直线) 十四、网址 www.sb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所有录取新生全部住宿。如需走读,须向学校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走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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