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掌上志愿填报系统提供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查询,了解相关的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章程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2-04-17 10:02:00


2012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旅游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旅游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韩语语种考生;应用韩语专业限招英语、韩语、日语语种考生;应用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教学为英语语种。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 、上海市按 1 : 1.05 以内投档。 2 、外省市按 1 : 1.2 投档,如为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 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5 、 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要求参加外语口试,成绩达到 C 及以上。 6 、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通过我校专业加试,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专业成绩 40 %、文化成绩 60 %的合成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 沪价行( 2000 ) 120 号 ] 一般专业             每生每学年 5000 元 [ 沪价行( 2000 ) 120 号 ]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700 — 1200 元 沪价费( 2003 ) 56 号、沪财预 (2003)93 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021-57126299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监察室 021-57126262 十四、网址 http://www.sitsh.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 3000 元,二等奖 1200 元,三等奖 600 元。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得到学校批准,否则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