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掌上志愿填报系统提供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查询,了解相关的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04-21 14:28:00


【学院全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路52号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08年高考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面向黑龙江省应、往届中职(中专、职高、中师、技工和成人中专)毕业生。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专科收费标准收费,商务日语专业每年60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北大青鸟网络工程师方向)专业每年7000元,其它专业均为每年5500元。黑龙江省以外考生除商务日语专业每年6000元,其它专业均为每年4500元。

【照顾政策】(1)为照顾学农考生,凡报考我院作物生产技术专业、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专业、植物保护专业、园艺技术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减免学费1000元。(2)省外考生除商务日语专业每年6000元外,其它专业均为每年4500元。(3)家庭困难考生入学时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困难证明者一次性减免学费500元。(4)超过各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入我院的考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仅限普高生)。(5)以上各照顾政策只能享受一项,不能同时享受。有实践经验单独招生考生不享受以上各种照顾政策。

【录取原则】(1)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并且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同时录取时,按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3)各专业录取人数男女不限,除计算机类和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录取结果】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同时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到考生手中。

【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毕业去向】我院领导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了院系两级管理,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有专人负责落实就业单位和收集用人单位信息,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面向全国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新生入学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时学院为其提供就业岗位,保证顺利就业。

【学院奖学金情况】: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定,按学院规定的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以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期末平均成绩达到规定标准以上,按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学金。标准为一等4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国家奖学金情况】:对在校表现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生活节俭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立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学院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情况】:学院为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采取三种方式对困难学生进行帮助。第一,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减免贷款利息)。第二,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院提交勤工俭学申请,学院安排具体工作。勤工助学酬金不少于150元/月。第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该项助学金由黑龙江教育厅下发资助人数比例,由国家财政划拨资金。学院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在校表现,确定获得助学金等级。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为3000元/学年,二等为2000元/学年,三等为1000元/学年。

【通讯地址】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培训部(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路52号)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54—8304450  8317509  邮编:154007

           免费咨询电话:800—8985111    传  真:   0454—8304450

联系人:于  波   13359633311    单庆福   13945483703

学院网址:www.hljnzy.net                  招生咨询信箱:hljyb@sohu.com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