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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null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北京工商大学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二条 招收专业、学制、授予学位情况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名称 |
会计学 |
二年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二年 |
理学学士学位 |
法学 |
二年 |
法学学士学位 |
金融工程 |
二年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第三条 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300人
第四条 报考条件与报名方法
(一)报名条件
1.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只招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工商大学应届毕业生。
2.报考专业所授学位不能和大学本科已授学位相同。
(二)报名方法
有意攻读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5月27日前,将下列申请材料交至本科就读学院教务办公室完成报名。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评定,于5月28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招生就业处,并于6月4日前将学院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统一交至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阜成路东校区甲二楼一层105)。
申请学生应提交的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第五条 选拔与录取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对学院上报的汇总表和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和学院考核小组评定的本科期间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考核得分成绩(满分2分)作为主要评审依据,按照各学院考生的总分排名择优确定免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报到
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5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学院。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 教学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部)具体负责,对于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将不再以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上课。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不到学校所规定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3.在校期间,执行北京工商大学在校生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八条 毕业与派遣
1.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