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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2-04-11 07:54:00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24、2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2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7.1307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0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1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749万元,图书27.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3年
560504
工程监理
3年
560502
工程造价
3年
620201
财务管理
3年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3年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年
620405
电子商务
3年
620505
物流管理
3年
640106
酒店管理
3年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580103
数控技术
3年/2年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56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年
56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年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590108
软件技术
3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一、二等,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
学院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校级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3000、1600、1000、600元/学年。
为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获奖说明
200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2009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我校录取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9-2307251、2307160、2304413
传真电话:0419-2306455
网址:www.lnxx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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