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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null
北京师范大学
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为做好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在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11个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北京师范大学及12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学校明确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领先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四有”卓越教师和具有“四有”素养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专业
院(系) |
专业 |
学费 (元/年) |
学位名称 |
招生 科类 |
教育学部 |
教育学类(含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 |
4800 |
教育学 |
文/理 |
哲学学院 |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PPE) |
4800 |
法学 |
文/理 |
哲学 |
4800 |
哲学 |
文/理 |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金融学 |
5000 |
经济学 |
文/理 |
金融科技 |
5000 |
经济学 |
文/理 |
|
会计学 |
4800 |
管理学 |
文/理 |
|
工商管理(数字经济与管理实验班) |
4800 |
管理学 |
文/理 |
|
法学院 |
法学(卓越实验班) |
4800 |
法学 |
文/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4800 |
法学 |
文 |
社会学院 |
社会学(“社会学+心理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
5000 |
法学 |
文 |
心理学部 |
心理学 |
5400 |
理学 |
理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4800 |
文学 |
文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英语 |
6000 |
文学 |
文/理 |
新闻传播学院 |
传播学(网络新媒体方向) |
4800 |
文学 |
文 |
历史学院 |
历史学类(历史学、考古学) |
4800 |
历史学 |
文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400 |
理学 |
理 |
物理与天文学院 |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天文学) |
5400 |
理学 |
理 |
化学学院 |
化学 |
5400 |
理学 |
理 |
地理科学学部 |
地理科学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
4800 |
理学 |
理 |
资源环境科学 |
4800 |
理学 |
理 |
|
统计学院 |
统计学 |
5400 |
理学 |
理 |
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 |
5400 |
理学/工学 |
理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5400 |
理学 |
理 |
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400 |
理学 |
理 |
人工智能 |
5400 |
工学 |
理 |
|
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800 |
管理学 |
文/理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8000 |
艺术学 |
文 |
注:如遇学校招生专业调整,以实际录取专业为准。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15人,原则上每专业不超过3人。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25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五、录取规则
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学校根据考生中学文凭考试中核心科目成绩、报考专业志愿、招生计划,并参照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择优拟录取。
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最低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招生科类仅为理的专业,数学科须达到第3级以上。
2.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报考等实际情况,根据录取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组织提前面试等考核,如需组织将通过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六、其他
所有毕业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10-58802860、58801805
电子邮箱:zsb@b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11月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