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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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招生章程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5-05-23 09:24:11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九号

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技术与应用、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建筑工程、软件工程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

专科专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智能建造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2)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二号

本科专业:现代物流管理、护理

专科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8.4万平方米(约合132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50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2.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0.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23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024.2元;纸质图书82.1万册,生均图书63.5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四人间、五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到各学院,学院按班级新生报到顺序随机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公布的一致),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学年/生)

1

260101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2

260305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3

300203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4

260702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5

240301

建筑工程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6

310203

软件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7

310205

大数据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8

310207

信息安全与管理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9

3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000

10

320201

护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7000

11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12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13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14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15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16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17

420303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18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19

440501

工程造价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20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21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22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23

510203

软件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24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25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26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27

53070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28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29

5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3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31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32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33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34

5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35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36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7000

37

520201

护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9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职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标准:一类4200元/学年;二类3600元/学年;三类2400元/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学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3〕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度《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相关规定开展资助育人工作。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10000元/学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学年/生;学校德恒奖学金,一等5000元/学年/生、二等3000元/学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800元/学年/生、二等助学金3150元/学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到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20000元/年/生,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孤儿(包括事实孤儿)大学生可申请学费、住宿费减免;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自愿申请,帮助减轻其经济压力。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招生专业均无体检受限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的考生不予退档。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我校按物理学、历史学科类分别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97555 3698555

网 址:https://www.lnv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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