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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5-05-17 10:16: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理事会、党委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下达,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招生省份调档政策执行。
2.专业分配原则
学校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可能调剂,也可能退档。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录取计划满额,无法录取时也将对该生做退档处理。分数相同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未规定排序原则,学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对未改革的省份)进行排序录取。
3.加分政策: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招生省份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招生省份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按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1)我校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在选科中我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其它专业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科目要求。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学校承认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 (联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无
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专业:要求肢体上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
现代文秘(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基础要求: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身高女生162-174cm,男生172-185cm;
体重范围(kg):[身高数(cm-110]±[身高数(cm)-110]X10%;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 4.8;色觉、嗅觉正常;
身体裸露部无明显疤痕,肢体上无残疾,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及癫痛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与制作)、戏剧影视表演(新媒体主播)、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全媒体运营)专业:身体上无残疾,无斜视、无传染疾病、无口吃症状。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专业方向:身体健全、无残疾、感官功能正常、性格阳光、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5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身高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2.体重要求:男生体重不超过75kg,女生体重不超过60kg
3.身材比例匀称,腿部不能是O型腿,身体具备一定的柔韧性和协调性。
4.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
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1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 | 22800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 | 22000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技术) | 22000 |
4 |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 | 22000 |
5 |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 26800 |
6 | 大数据与会计 | 19800 |
7 | 工商企业管理(网店运营) | 19800 |
8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2000 |
9 | 餐饮智能管理 | 19800 |
10 |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与制作) | 26800 |
11 | 戏剧影视表演(新媒体主播) | 26800 |
12 | 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美术类) | 23800 |
13 |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美术类) | 23800 |
14 | 艺术设计 (全媒体运营)(美术类) | 23800 |
15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26800 |
16 |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 26800 |
17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28600 |
18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28600 |
19 |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 | 28600 |
20 |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 | 28600 |
21 | 现代文秘(民航服务与管理) | 19800 |
2.住 宿 费:6人间3500(人/年)、4人间6500(人/年);
3.退费办法:学校执行北京市教委规定,严格按照《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京教民(2012)1号)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了郑役兵奖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逾期15日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咨询电话:400-888-1985、010-51731888、51731836
学院网址:http://www.jgy1985.cn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变化与本章程不一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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