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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5-05-11 10:27: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镇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专科
院校标识码: 4143014121
办学类型: 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院)简介: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在校师生一万三千余人。学校共有8院2部,开设三年制大专40余个专业,拥有42个校内实训场所及105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积极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是湖南省文明高校、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长沙经开区最美职院、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连续八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院环境优美、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师资力量雄厚、实训基地完善、配套设施齐全、就业前景广阔,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校招生类别: 学校在普通类、体育类型均有招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八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5年面向湖南、河南、河北、湖北、广东、浙江、福建等7个省份招生,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首选科目 | 学费标准(元/年) |
学前教育学院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4200 |
早期教育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3500 | |
学前教育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3500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3500 | |
小学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3 | 历史、物理 | 3500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3500 | |
文理综合学院 | 小学语文教育 | 3 | 历史、物理 | 3500 |
小学数学教育 | 3 | 历史、物理 | 3500 | |
小学英语教育 | 3 | 历史、物理 | 3500 | |
小学科学教育 | 3 | 历史、物理 | 3500 | |
体育教育 | 3 | 历史、物理 | 3500 | |
现代教育技术 | 3 | 历史、物理 | 35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4600 | |
密码技术应用(校企合作) | 3 | 物理 | 4600 | |
数字媒体技术(校企合作)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5000 | |
影视动画(校企合作)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9000 | |
运动训练 | 3 | 历史、物理 | 4600 | |
艺术学院 | 音乐教育 | 3 | 艺术(不分科目类)、职高对口 | 3800 |
舞蹈教育 | 3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3800 | |
美术教育 | 3 | 历史、物理 | 4400 | |
书画艺术 | 3 | 历史、物理 | 5500 | |
动漫设计(校企合作)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8200 |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校企合作) | 3 |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 5500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理,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湖南高考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请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校编印的《湖南高考指南高考志愿指导》及生源计划专辑填写我校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学校志愿前后,可与我校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校招生处联系(电话:0731—86399188)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800元/年、3700元/年、26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邮政编码: 410137
招生咨询电话: 073186399188
招生咨询邮箱: hnupc188@qq.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www.hnupc.com
监督投诉电话: 0731-8639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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