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康养职业学院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掌上志愿填报系统提供北海康养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查询,了解相关的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5-03-10 16:09: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及公正,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文件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北海康养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4765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营利性高等职业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666号

七、学校网站:http://www.bhkyxy.com

八、招生处邮箱:bhkyzjc@163.com

九、咨询电话:0779-8860111(传真)、8860333、3925501

十、监督电话:0779-8860222

十一、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十二、学校概况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民办营利性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风景优美的旅游名城--北海市,校园占地面积875亩。

学校以健康中国为指引,以大健康类专业为核心,设有卫生健康学院、康复学院、中医健康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以医药卫生类为主,重点建设护理类、康复类、教育类、医学技术类四大专业群,高标准、高质量建成实训室117间。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师资智库建设,打造一支专业过硬、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学校积极组织各类技能竞赛,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各大赛奖项,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海康养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四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五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25年我校拟定高职单招专业15个,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请考生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bhkyxy.com)或“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查询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健康管理

10600

老年保健与管理

10600

学前教育

11600

中医康复技术

11600

大数据与会计

11600

康复治疗技术

11600

医学营养

11600

中医养生保健

11600

医学美容技术

12600

口腔医学技术

12600

助  产

12600

护  理

13000

婴幼儿托育

服务与管理

11600

健康大数据

管理与服务

15000

表演艺术

16000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上级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如下表:

 考生申报

第六条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3月8日18:00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七条 申报方法

我校共享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成绩,联盟测试线上申报方法如下: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点击“考试报名→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登录“北海康养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bhkyxy.com),点击报名系统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第八条 缴费

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100元/人(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职业技术大学代章代收。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第九条 打印准考证

申报成功后,考生于2025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四章  联合测试

第十条  所有报考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第十一条  测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14:30-16:00。

第十二条  测试方式

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请考生自备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第十三条  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试卷分三部分,每部分占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bhkyxy.com)或“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查看模拟样题。

第十四条  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考试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点和考场由申报系统按照考生所在区域自动安排,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成绩构成

第十五条  成绩构成

高职单招综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加分组成。

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 职业适应性成绩 + 加分

一、文化素质成绩为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之和(下同),每门满分100分,共30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标准化答题方式,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试卷分三部分,每部分占100分,满分300分。

第十六条  加分

一、加分项目及分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序号

加分项目

加分分值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由联盟根据2025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2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3

退役士兵考生

10分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加分;

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分值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二、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并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加分,于2025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s://www.gxzslm.cn/)公示。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与排序

一、成绩查询

报读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后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成绩一分一档表,该成绩作为我校录取依据。

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测试总成绩低于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不予录取。

二、排序规则

高职单招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总成绩,②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③文化素质成绩,④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⑤语文科成绩,⑥数学科成绩,⑦外语科成绩。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八条  填报时间

已参加“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25年4月11日10:00至1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设置征集志愿,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于2025年4月24日10:00至25日10:00再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类型招生计划数情况,按比例划定各类型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第十九条  志愿设置

高职单招批(含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报20个专业,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第二十条  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首次登录时,根据系统登录提示登录系统,成功登录后须按照提示完善基本信息。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投档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3日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7日

最终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我校采取“专业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将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本简章的成绩排序规则执行)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我校采取后调剂的录取模式。即我校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最后再对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

三、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执行,同时从医药卫生类等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2.报考医药卫生类相关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3.鉴于医药卫生类专业学习、就业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4.鉴于从事表演艺术工作的特殊要求,四肢不健全、有肢体畸形、有生理缺陷、智力或听力异常,患有严重心脏病、严重心肌炎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表演艺术专业。

四、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缺科(语文、数学、外语其中一科)或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五、不参加联合测试、成绩为零或总成绩未达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我校将于2025年4月28日前在北海康养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5年底。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不要随意更改高考报名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码、姓名、地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入学的新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六条  本简章通过北海康养职业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由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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