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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5-03-20 14:43: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特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学校代码:1120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党支部和理事会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一)招生条件及对象
已经参加北京市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审核的考生。
(二)报考要求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2025年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高职院校。报考考生一律在我校招生网或公众号“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2日—3月26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网站(www.jgy1985.cn)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3月22日—3月26日
3.报名确认材料接收邮箱:jgy1985@126.com
(三)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扫描件;2、普通高中生提供本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中职生提交《学籍卡》,即在校期间所有学期全部科目成绩单;3、高中或中职阶段各类获奖证书;4、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
5、考生本人电子版照片(蓝底一寸)。
以上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考生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以便确认审查,审核通过以后我校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一、初试
学院按照相关条件进行赋分,计算初试成绩。
1、初试成绩核算依据:学校不再组织初试,采取等级赋分的方式。主要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
2、赋分条件及分值
符合以下标准的考生,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100分:①高中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证书》)或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在C级(含)以上;②中职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85分(含)以上。
不符合以上标准的考生,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80分。
二、复试
采用现场面试形式。
1、复试要求:凡报考我校并报名确认的考生须参加面试。
2、复试形式: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
3、复试内容: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行为举止等进行考察。
4、复试总分:160分。
5、复试时间:3月29日。
三、加分
加分项计分条件(满足下列条件、加分最高40分)。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加10分,获得市级技能大赛奖项或市级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加20分;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加10分,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加20分;
3、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加10分;
4、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加10分;
5、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加10分;
6、舞蹈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加10分;
7、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0分;
8、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加20分;
9、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加20分;
10、农村户籍考生加10分;
11、退役士兵考生加20分。
三、成绩评定办法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300分)=初试成绩(100分)+复试成绩(160分)+加分(40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4、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校网站公示。
5、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有美术统考高职(专科)合格。
6、报考我校艺术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有统考高职(专科)合格。
7、报考我校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有统考高职(专科)合格。
8、报考我校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有统考高职(专科)合格。
9、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10、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统招和高职单考单招。
(二)户籍政策
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要求,适度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农村户口考生在原成绩基础上加 10分,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其他规则
不限制往届生源。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一)语种要求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二)体检要求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其中: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要求身体上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
现代文秘 (民航服务与管理):要求女孩身高160cm以上,男孩身高170cm以上,身体上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没有纹身、裸漏部位没有疤痕。
(三)其它要求:无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学校各类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顶岗实践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报到相关要求 新生需按照入学须知相关要求,准时到校报到。
2.新生报到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31888 51731836
传真:010-51731836
邮编:102206
学校网址:www.jgy1985.cn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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