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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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5-02-05 16:46: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71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代号:4347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举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职业教育

 

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校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占地面积860亩,建筑面积26万多平方米,有雨花校区、天心校区两个校区,现有在校生14000多人。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湖南省唯一获批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高等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工作重大事项,我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五条 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六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5年2 月18日至2月2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校网站(网址:https://www.hnkjzy.edu.cn)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七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需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 1-6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八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5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以上;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2025年2月22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通过现场审核方式交由我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审核(天心校区北院,联系方式:0731-82861677、82861777)。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 我校2025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7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30人、其他社会人员30人、体育特长生20人。本校2025年招生专业和分专业单招计划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5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别

招生专业

学费(元/年)

备注

设计艺术专业组

室内艺术设计

75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7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7500

 

环境艺术设计

7500

 

视觉传达设计

7500

 

陶瓷设计与工艺

7500

 

音乐表演专业组

音乐表演

8250

 

商贸服务专业组

电子商务

3500

 

跨境电子商务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3500

 

大数据与会计

3500

 

商务管理

3500

 

市场营销

3500

 

装备技术专业组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6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0

 

生物医药专业组

药学

5460

 

药品质量与安全

4200

 

药品生产技术

4200

 

信息技术专业组

软件技术

78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4600

 

区块链技术应用

4600

 

动漫制作技术

9000

 

应用电子技术

5060

 

大数据技术

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78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5060

 

嵌入式技术应用

4600

 

 

第十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3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5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计划30人,其中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10人;软件技术专业10人;动漫制作技术专业10人。

3.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0人。考生可在商贸服务专业组、装备技术专业组、生物医药专业组、信息技术专业组(不含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等2个专业)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5人。

第十一条 我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我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二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其他社会人员、体育特长生5个大类。

第十四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第四类: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五类: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采取上述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按照《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5.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第十五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五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第四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成绩中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各占300分。

第十六条 第二类、第五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机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采取分专业组按以下方式进行:

专业组商贸服务、装备技术、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的专业,采取机试方式进行考察,部分专业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详见考试大纲;

专业组设计艺术的专业,采取机试+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察;

专业组音乐表演的专业,采取机试+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考察。

第十七条 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大纲,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十八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5年2月24日前,通过现场审核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和身份证材料)报我校的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审核。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录取。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赛事获奖学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5〕2号)文件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

2.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8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5年4月5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十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人。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至3月1日,缴纳方式为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6日至7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校另行公布。缴费、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31-82861677、82861777,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b.hnkjxy.net.cn)。

第二十一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处、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后勤处、保卫部、二级学院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后勤处、保卫部、二级学院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二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四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五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纪检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 5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特长生考生的人数不超过5人。

4.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同成绩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组织末位同分考生重新考试。

第二十七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网址zsb.hnkjxy.net.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九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二条 单招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业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的现场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四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时凭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天心大道4291号                                    

邮政编码:410118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861677、82861777

 

附件: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2.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报名表

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招考试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附件1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7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育特长生计划总数 20 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类别

项目

具体小项目及性别要求

计划数

体育特长生

篮球

男子篮球

8

武术

男女不限

6

田径

男女不限

6

合  计

 20

二、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1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人员。按招生项目至少具备以下各项目条件之一者:

(一)篮球项目

1.近三年取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近三年获得全国比赛前十六名或省级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近三年获得地市级比赛前六名或县区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二)田径、武术项目

1.近三年取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八名;

3.近三年获得地市级比赛个人前六名或县区级比赛个人前三名;

4.所获成绩及奖项限于报所对应的专业项目。

三、报考流程

1.参加全省单招统一报考。

2.报考时间:2025年2月18日-2月25日。

3.按《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章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登录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网下载《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特长生专项测试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

(2)报名表填好后,应届普高生或中职生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表“照片”位置须粘贴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应届普高生或中职生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骑缝章)。

四、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5年2月22日前,将报名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邮箱(kjxy777@sina.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项目名称+运动员姓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普通类别单招。

报名证明材料包括:

(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特长生专项测试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特长项目等级证书(该证书须在国家相关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可查询,如有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4)竞赛获奖证书。

五、现场确认

取得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2025年3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在我校专项测试开始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天心校区(北院)田径场。

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有:

(1)两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

(3)特长项目等级证书原件;

(4)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六、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我校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2025年3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具体测试地点为:天心校区(北院)田径场。

2.各项目的测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专项测试,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4.考生要注意测试期间的安全,建议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测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各项目的测试标准,划定各项目的专项测试合格线,确定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2.合格标准及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25年3月22日左右在我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八、录取原则

1.体育特长生考生可在商贸服务专业组、装备技术专业组、生物医药专业组、信息技术专业组(不含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等2个专业)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5人。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3。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某专业小项生源不足时,所剩计划不用于录取其他专业小项的学生,转为录取普通类单招考生。

4.严禁考生替代考试、服用违禁药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如有违反,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机制

体育特长生单招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业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的现场监督。如发现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我校反映。监督投诉电话:0731-82861877(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82861189(纪检监察处)。

十一、联系方式

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牵头,具体专项测试由教务处、素质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31-82861677、82861777

十二、其他事项

1.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考生自备测试所需的运动装备。

2.被录取为学校特长生的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校运动队队员,必须遵守训练队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若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5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2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所在学校

 

测试项目

 

位置/小项

 

联系电话

 

身高

      ㎝

体重

        ㎏

通讯地址

 

家庭

成员

情况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

父亲

 

 

 

母亲

 

 

 

运动训练简历、主要技术特点

          

家长签字:    

                          

比赛获奖

情况

(填写符合报考条件1-2项比赛获奖情况即可)

 

 

所在学校

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报考应在“位置/小项”栏注明小项,如篮球:大前锋/中锋/小前锋/控球后卫/得分后卫。

附件3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招考试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一、篮球

1.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类别

专项素质

专项技术

实战能力

考核指标

摸高

投篮

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比赛

分值

20

20

20

40

2.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专项素质:摸高

(1)考试方法:考生助跑起跳摸高,单手触摸电子摸高器或有固定标尺的高物,记录绝对高度。助跑距离和起跳方式不限。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精确到厘米)。

(2)评分标准:

分值

男子成绩

20

3.45米及以上(含3.45米)

15

3.28米-3.45米(不包含3.45米)

专项技术:投篮

(1)考试方法:

A.考试方法:在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圆心,5.5米为半径所划的弧线上设置五个投篮点(球场两侧0度角处、两侧45度处和正面弧顶),每个点位放置5个球,共25个球。考生须从第1投篮点或第5投篮点开始投篮,按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依次投完每个点位的5个球。测试时间为1分钟。要求考生必须在弧线外投篮,球出手前双脚不得踩线,若踩线投中则计为无效投篮,不得分。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B.评分标准:每投中1球,得1分,投中20球(含)以上为满分20分。

专项技术: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A.考试方法:考生在球场端线中点外出发区持球站立,当其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的垂直面时开始计时。考生用右手运球至①处,在①处做右手背后运球,换左手向②处运球,至②处做左手后转身运球,换右手运球至③处,在③处做右手胯下运球后右手上篮。球中篮后方可用左手运球返回③处,在③处做左手背后运球,换右手向②处运球,在②处做右手后转身运球,换左手向①处运球,在①处做左手胯下运球后左手上篮。球中后做同样的动作再重复一次,最后一次上篮命中后,持球冲出端线,考生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垂直面时停止计时,记录完成的时间。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篮球场地上的标志①、②、③为以40厘米为半径的圆圈。①、③圆圈中心点到端线内沿的距离为6米,到边线内沿的距离为2米。②在中线上,到中圈中心点的距离为2.8米。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圆圈线或圆圈内地面,方可运球变向,否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运球上篮时必须投中,若球未投中仍继续带球前进,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考生在运球行进的过程中不得违例,每次违例计时追加1秒;必须使用规定的手上篮,错1次,计时追加1秒;胯下变向运球时,必须从体前由内侧向外侧变向运球换手,且双脚不能离开地面,错1次计时追加1秒。

B.评分标准:

分值

成绩

20

35.00秒及以下(含35.00秒)

15

35.00秒-41.00秒(不含35.00秒)

实战能力:比赛

(1)考试方法:按照篮球比赛规则,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独立对考生动作的正确、协调、连贯程度,技、战术运用水平和配合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至多到小数点后1位。

等级(分值范围)

评价标准

优(40-35分)

动作正确、协调、连贯、实效;技术运用合理、运用效果好;战术配合意识强、实战效果好。

良(34-28分)

动作正确、协调;技术运用合理、运用效果好;战术配合意识较强、实战效果较好。

中(27-20分)

动作基本正确、协调;技术运用基本合理、运用效果一般;战术配合意识一般、效果一般。

差(19分以下)

动作不正确、不协调;技术动作不合理、运用效果差;战术配合意识差、效果差。

二、武术套路

1.专项素质:竖叉臀部触地得10分;臀部离地10公分,得5分;超过10公分得0分。

2.动作难度:旋子转体360、旋风脚540、外摆莲540得40分;旋风脚360、外摆莲360得20分。

3.演练水平:根据演练水平和编排酌情给分。

4.本次测试3个类别(专项素质、动作难度、演练水平)共100分。

5.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类别

项目

评定标准

加分等级

评定标准

加分等级

评定标准

加分等级

专项素质

柔韧(竖叉,两腿交换进行)

竖叉臀部触地

10

臀部离地10公分

5

臀部离地超过10公分

0

动作难度

1.旋子转体

2.旋风脚

3.外摆莲

1.旋子转体360

2.旋风脚540

3.外摆莲540

40

1、旋风脚360

2、外摆莲360

20

完不成

0

演练水平

演练水平等级分的评定和编排扣分

劲力充足,用力顺达,力点准确,手眼身法步及身械配合协调,节奏分明,风格突出。

50

劲力较充足,用力较顺达,力点较准确,手眼身法步及身械配合较协调,节奏较分明,风格较突出。

25

劲力不充足,用力不顺达,力点不准确,手眼身法步及身械配合不协调,节奏不分明,风格不突出。

0

三、田径

男子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项  目

成绩

加分

等级

成绩

加分

等级

成绩

加分

等级

100米

11.50秒

100

11.7秒

50

超过11.7秒

0

200米

23.60秒

100

24.4秒

50

超过24.4秒

0

400米

53.00秒

100

54.5秒

50

超过54.5秒

0

800米

2:03.00

100

2:10.00

50

超过2:10.00

0

1500米

4:15.00

100

4:30.00

50

超过4:30.00

0

5000米

16:10.00

100

16:55.00

50

超过16:55.00

0

10000米

34:00.00

100

35:00.00

50

超过35:00.00

0

跳高

1.83米

100

1.75

50

低于1.75米

0

跳远

6.50米

100

6.00

50

低于6.00米

0

三级跳远

13.6米

100

13.10

50

低于13.10米

0

铅球7.26千克

12.5米

100

11.00

50

低于11.00米

0

铁饼2千克

38.00米

100

34.00

50

低于34.00米

0

标枪800克

51米

100

45

50

低于45米

0

女子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项 目

成绩

加分

等级

成绩

加分

等级

成绩

加分等级

100米

12.80秒

100

13.2秒

50

超过13.2秒

0

200米

27.00秒

100

28.00秒

50

超过28.00秒

0

400米

1:03.00

100

1:05.00

50

超过1:05.00

0

800米

2:26.00

100

2:30.00

50

超过2:30.00

0

1500米

5:05.00

100

5:15.00

50

超过5:15.00

0

5000米

20:00.00

100

21:10.00

50

超过21:10.00

0

10000米

42:00.00

100

44:00.00

50

超过44:00.00

0

跳高

1.56米

100

1.48米

50

低于1.48米

0

跳远

5.20米

100

4.85米

50

低于4.85米

0

三级跳远

11.00米

100

10.50米

50

低于10.50米

0

铅球4千克

12.50米

100

11.00米

50

低于11.00米

0

铁饼1千克

39.00米

100

34.50米

50

低于34.50米

0

标枪600克

38.00米

100

34.00米

50

低于34.00米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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