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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5-03-03 09:25: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为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九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校长和纪委书记等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费(元) | 学制 | 科类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1 | 3500 | 三年 |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及以上考生)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1 | 5460 | ||
5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1 | 3850 | ||
590307 | 陵园服务与管理 | 1 | 3500 |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1 | 3850 | ||
合计 | 5 |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025年收费标准以物价主管部门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3月6日10:00至3月10日16:00;
2、志愿填报方式:考生登陆安徽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流程详见安徽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 2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报名结束后以“省份+考生姓名”为口令,申请加入我校安徽单招咨询QQ群(群号:1017338142)。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方式。考试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的退役军人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根据其毕业类型参加我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2月23日上午9:00-11:30 | 安徽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3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址:https://zs.csmzxy.edu.cn/
时间:3月13日10:00—3月18日15:00
考试费:80元/人(按湘发改价费[2018]532号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月22日8:30-12:00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文忠路2600号) |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预录取
(1)我校根据 “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我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于4月1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天。
3、考生确认
(1)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25年4月8日—4月11日登录安徽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我校不设置递补预录取。
第七章 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1、学校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电话: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763288
学校官网:http://zs.csmzxy.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安徽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