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 武夷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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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学院

招生章程


武夷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5-04-03 13:08: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武夷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招考”)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要求

第三条  学校2025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四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园艺、学前教育。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录取政策。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中职生成绩按照报考类别,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一条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审查发现考生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武院学〔2022〕239号),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武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13〕176号等相关文件,普通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460元,其他一般专业每学年5040元。如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实际入住宿舍条件四人间每人1300元/学年、六人间每人970元/学年、八人间每人800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特困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就业帮扶与服务基层奖励等。另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599—5136788

5136258

学校网址:

https://www.wuyiu.edu.cn

微    博:武夷学院招生办    

微信公众号:武夷学院招生办

通讯地址:

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

(武夷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4300

监督电话:0599-5137155

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学校授权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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