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 山西传媒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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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

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9-04-22 09:27:00


一、学校情况 1 、名称: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2 、学校代码:50031 3 、办学性质:公办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办学类型:成人高等学校 二、有关要求 1 、男女比例:不限 2 、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3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身高要求:根据专业性质需要,电视摄像专业录取考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主持与播音专业录取考生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降低到男1.70米,女1.60米);影视表演专业录取考生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三、录取原则: 1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总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2 、艺术类中,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统(联)考成绩(山西省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编导专业除外)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和统(联)考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3 、山西省艺术类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编导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和综合成绩(高考总分平均分的30%加上省联考成绩的70%)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4 、学院在个别省份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和专业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5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 “ 专业志愿优先 ” 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学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四、学费和待遇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7000元、公寓管理费800元,分学年收取。 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五、奖、助学金 学院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科研创作奖和学习进步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爱心助学基金等。 六、联系方式 1 、招生热线:(0351)4658847、2261892、2261884 2 、传真电话:(0351)2261870 3 、学院网址: www.arft.net 4 、电子邮箱: ggyzsb@163.com 5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118号 (太原市内乘615、619或863路公交车至学院门口下车) 6 、 邮政编码:0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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