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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1-06-09 17:46:18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二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国标代码10475),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明伦校区(开封市)、金明校区(开封市)、龙子湖校区(郑州市)三个校区。
第五条 河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六条 河南大学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以文理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农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21年河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或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联招办)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其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河南大学与美国迈阿密大学合作设立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放在本科一批招生,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属河南大学二级学院,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濮阳学习生活,完成学业后由河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报考河南大学的考生,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相关专业(艺术类、体育类)身高要求详见各专业录取原则。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或联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非单列计划专业(不区分校区);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书法学(使用省书法统一考试成绩)、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绘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综合类: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声乐类:音乐表演、表演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20分)。
(3)器乐类:音乐表演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95分(满分120分)。
3.舞蹈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舞蹈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艺术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在单项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基本功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60分,河南省外考生要求专业总成绩达到专业满分的60%。
(2)国际标准舞类:舞蹈编导专业,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4.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专业成绩要求达到专业满分的75%以上(含75%)。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成绩分项目、分性别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港澳台学生按照联招办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文件,学校2021年本科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执行(详见河南大学财务处网站)。
1.文史类4400或5060元/生·年,理工类5000或5750元/生·年,医学类5500或6320元/生·年,艺术类8000或92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四人间有暖气1100元/生·年;四人间无暖气1000元/生·年;六人间有暖气8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河南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创新资助育人途径方式,提升各项资助服务质量,逐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等多层次、立体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实现应助尽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河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为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中所称不低于、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 0371—22196686
招生办电话:0371—22868221(兼传真)
招生办网址:http://zs.henu.edu.cn
电子信箱:hedazhaoban@126.com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ndxzsb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邮 编:475001
附件
河南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专业信息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人数
学费(元/年)
备注
01
经济学类
0201
4
-
5060
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财政学、金融 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02
法学
030101K
4
-
5060
03
体育教育
040201
4
-
5060
04
舞蹈编导
130206
4
-
8000
05
运动训练
040202K
4
-
8000
06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4K
4
-
8000
07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
4
-
5060
含汉语言文 学、汉语国际教育
08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4
-
8000
09
英语
050201
4
-
5060
10
翻译
050261
4
-
4400
11
俄语
050202
4
-
4400
12
日语
050207
4
-
4400
13
法语
050204
4
-
4400
14
德语
050203
4
-
4400
15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4
-
8000
16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4
-
8000
17
新闻传播学类
0503
4
-
5060
含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18
音乐学
130202
4
-
8000
19
音乐表演
130201
4
-
8000
20
表演
130301
4
-
8000
21
绘画
130402
4
-
8000
22
美术学
130401
4
-
8000
23
书法学
130405T
4
-
8000
24
设计学类
1305
4
-
8000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 计、动画
25
数学类
0701
4
-
5750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师
范)、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统计学
26
生物科学
071001
4
-
5750
27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4
4
-
5000
28
生物工程
083001
4
-
5000
29
地理科学类
0705
4
-
5750
含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30
环境科学
082503
4
-
5000
31
化学类
0703
4
-
5750
含化学(师 范)、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32
纳米材料与技术
080413T
4
-
5000
33
教育学类
0401
4
-
5060
含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34
应用心理学
071102
4
-
5000
35
学前教育
040106
4
-
4400
36
电子信息类
0807
4
-
5750
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理学(师范)、测控技术与仪器
37
土木工程
081001
4
-
5000
38
建筑类
0828
5
-
5000
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39
口腔医学
100301K
5
-
5500
40
临床医学类
1002
5
-
6320
含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
41
护理学
101101
4
-
6320
42
药学
100701
4
-
5500
43
中药学
100801
4
-
5500
44
临床药学
100703TK
5
-
5500
45
计算机类
0809
4
-
5750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6
人工智能
080717T
4
-
5000
47
工商管理类
1202
4
-
5060
含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48
历史学类
0601
4
-
5060
含历史学(师范)、世界 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49
旅游管理类
1209
4
-
4400
含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50
哲学
010101
4
-
4400
51
社会工作
030302
4
-
4400
52
公共管理类
1204
4
-
4400
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5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3
4
-
4400
54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4
-
18000
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办学
55
会计学
120203K
4
-
18000
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办学
5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4
-
18000
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办学
57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5
-
18000
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
58
生物工程
083001
5
-
18000
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
59
环境科学
082503
4
-
18000
迈阿密学院
60
土木工程
081001
4
-
18000
迈阿密学院
6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4T
4
-
18000
迈阿密学院
62
自动化
080801
4
-
18000
迈阿密学院
63
网络工程
080903
4
-
15000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64
软件工程
080902
4
-
15000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65
俄语
050202
4
-
18000
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66
环境设计
130503
4
-
18000
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
学
67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4
-
18000
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68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4
-
18000
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
69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4
-
5000
合作举办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70
土木工程
081001
4
-
5000
合作举办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7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4T
4
-
5000
合作举办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72
软件工程
080902
4
-
5000
合作举办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73
材料化学
080403
4
-
5000
合作举办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74
网络工程
080903
4
-
5000
合作举办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75
通信工程
080703
4
-
5000
合作举办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76
土木工程
081001
4
-
5000
与开封大学联合办学
7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方向)
080901
4
-
18000
中外合作
78
测控技术与仪器 (航空设备检测与维
护方向)
080301
4
-
18000
中外合作
79
工商管理 (航空物流方向)
120201K
4
-
18000
中外合作
80
土木工程
081001
4
-
18000
中外合作
81
金融数学
020305T
4
-
18000
中外合作
82
历史学
060101
4
-
5060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
83
汉语言文学
050101
4
-
5060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
84
地理科学
070501
4
-
5750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
河南大学,河南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