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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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新疆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4-20 14:56:00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新疆师范大学 2011 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院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 10762 2 .校本部地址:新疆 . 乌鲁木齐市新医路 102 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 830054    文光校区地址:新疆 . 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6 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 830013    幸福路校区地址:新疆 . 乌鲁木齐市幸福路 773 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 830002 3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 .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 5 .办学特点: 新疆师范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 由校本部、文光校区和幸福路校区三个校区组成。学校 自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常规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自治区属大学。学校有19个学院,有45个本科招生专业、34个专科专业;学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现有 5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46 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有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 4 个专业学位及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 ,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9个学科门类,已经形成了包括普通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拥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 1 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11 个校级优先发展学科、 5 个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4 个校级重点实验室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双语教学研究中心、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附设于我校。学校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教授112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占教师总数的4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62.5%。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 1 .招生计划:新疆师范大学 201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为3720 人(不含直升本计划)。其中,本科计划为3030 人(含区外计划320 人),专科计划为690 人。 2 .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专科零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三、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 “ 招生中介 ” 活动。 3 .男女比例:为优化新疆基础教育师资结构,师范类专业在录取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比例严重失调时,可适当降分调整。 4 .体检标准:我校专业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 1.65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 米 ;舞蹈专业建议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体育类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米 ; 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非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单科成绩要求: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对外汉语专业建议汉语言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 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议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 分;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建议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10 分,民考汉考生不低于 95 分;俄语专业建议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05 分,民考汉考生不低于 90 分;俄语专业民考民考生(含实验班及双语班学生)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10 分; 语言学院汉语言专业建议汉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法经学院经济学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建议汉语言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民语言考生不低于 40 分;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民语言考生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英语方向)建议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95 分;少数民族数学与应用数学实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少数民族物理学实验班建议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理科综合不低于 80 分。以上科目除理科综合满分为 300 分外,其他科目满分以 150 分计。 6 .专业录取原则 ( 1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报考 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 2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当年考生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7 .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已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 培养从事高级理论翻译和理论实践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实施特殊的招收及培养政策,招生录取要求为:( 1 )文理兼招,生源范围以母语为汉语的考生为主;( 2 ) 只录取所填报志愿中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一经录取不得调换专业;( 3 )女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 30% 。2011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为160人,其中30人为本科零批次录取,要求提前参加专业加试,获取加试合格证方能报考该专业本科零批次志愿。录取时,对专业加试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情况下,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含自治区级)的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8 .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试点项目的考生(田径、足球、乒乓球),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在教育部考生信息网上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 四、新生入学 1 .收费标准: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 6000 元 / 年【含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理工类本科 3500 元 / 年;外语类本科 3800 元 / 年;体育类本科 3300 元 / 年(其中,运动训练 4500 元 / 年);文科类本科 3100 元 / 年。艺术类专科 5500 元 / 年;理工类专科 3300 元 / 年;文科类专科 2900 元 / 年;体育类专科 3100 元 / 年;外语类专科 3500 元 / 年;预科生在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 3100 元 /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我校招生专业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学费标准为 4500 元 / 年,其中个人交纳 1500 元 / 年,自治区承担 3000 元 / 年。我校自 2010 年开始面向新疆籍考生招收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教育厅【 2010 】 25 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学生免交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三项费用。 2 .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 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3 .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4 .我校本科联合办学专业在新疆教育学院就读,专科联合办学专业在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就读。 5 .学历证书颁发:学业成绩合格的本专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联系方式: 0991 – 4332596 (电话)、 4312920( 传真 ) 2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 102 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邮编 830054 ) 3 . E-mail : zsb@xjnu.edu.cn 4 .学校网址: http://www.xjnu.edu.cn    招生网址: http://xsc.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                                                                                                                   201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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