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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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3-31 16:51:00


一、学院概况 1 、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 、学校代码(国标): 13417 3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 282 号。 4 、办学类型及层次: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国家“ 211 工程”院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录取规则 1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00%-120% 范围内。 3 、体检和专业限制 : 根据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不适宜辩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4 、男女比例无限制,自然录取。 5 、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6 、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7 、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安排排序靠前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 ,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进行退档处理。 三、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规定, 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 学费 10000 元/年/人,住宿费 600 元/年 / 人 。 五、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联系电话:0312-7523462/7523164 学院网址:http://www.ncepu.edu.cn http://www.hd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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