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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9-04-27 10:53:00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 ( 代码: 11395) 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 14 个院系, 33 个本科专业, 18 个专科专业。 2009 年我校面向全国 21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录取本、专科生共 3145 名。 二、录取原则 1 、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 2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中有一科低于 60 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4 、外语语种:不限。 5 、优惠政策:对 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 、录取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 7 、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8 、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 9 、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0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 3500 元 / 人 · 年;理工、外语、体育类 4500 元 / 人 · 年;艺术类 7000 元 / 人 · 年。 (高职)专科:文史类 5000 元 / 人 · 年;理工、外语类 5500 元 / 人 · 年。 四、奖、贷、助、补、免: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何崇鋈教育基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 : 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 :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 邮政编码 : 719000 联系电话: 0912 — 3893616 、 3895477 传 真 : 0912 — 3896393 学校网址 : http://www.ylc.net.cn 联系人 : 尚爱军 姚学慧 张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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