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 榆林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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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

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5-05 10:15:00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 ( 国标代码: 11395) 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 16 个院系(其中有 8 个二级学院), 37 个本科专业, 19 个专科专业, 4 个研究中心, 8 个研究所。 2011 年面向全国 2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录取本、专科生 3280 名。 二、录取原则 1 、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 2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报考英语专业,英语成绩低于 80 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4 、外语语种: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5 、优惠政策: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 、录取志愿: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 7 、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8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 9 、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0 、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三、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 3500 元 / 人·年;体育、外语、理工类 4500 元 / 人·年;艺术类 7000 元 / 人·年。 (高职)专科:文史类 5000 元 / 人·年;外语、理工类 5500 元 / 人·年。 四、奖、贷、助、补、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何崇鋈教育基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榆林市崇文西路 4 号         邮政编码: 719000 联系电话: 0912 — 3893616 、 3895477      传   真: 0912 — 3896393 学校网址: http://www.yuli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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