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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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招生章程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04-16 13:56:00


 

院校国标代码:11841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院校,高职专科。

二、办学地址:

1、龙泉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景路116号       邮编:610100

2、天回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植物园路1号   邮编:610083

3、洛带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             邮编:610100

三、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3、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照当地招办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投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7、学院每一个专业不做男女生比例界定。

   8、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毕业与发证:

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本院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五、学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的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六、报考鼓励措施: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院 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励志奖学金”、“优秀特困生补助”、“学院奖学金”、“新生入学奖”等奖励和勤工助学措施。在国家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的大力扶持下,我院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入校后天一学子可申领奖助学金,无忧学习,快乐成才。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②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年;

③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④广州助学基金:2000元/人·年;

⑤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根据贫困情况定);  ⑥学院奖学金(根据综合成绩情况定);

⑦新生入学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录取线200分以上被录取者,入学后发给一次性入学奖金1000元;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录取线150分以上者,发给一次性入学奖金500元。在全国省级以上艺体比赛中获奖的优秀考生,入校后也可申请新生奖学金。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8—84870031  028-84873071  028-84876001  028-84870015

传    真:028-84878553  028-84862646

网    址:    www.tianyi.org.

电子邮件:    zb@tianyi.org .    tyzhaob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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