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 湖南女子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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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湖南女子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5-04 11:46:00


湖南女子学院2011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院校代码:11538)     二、院校性质与办学地址:湖南女子学院是全国第一所公办女子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本科,系全国妇联与湖南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     三、我院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5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     四、我院对特困生实行补助和奖励办法:         1 、贫困生补助范围为全校学生的10%(特困生补助最高金额800元/年/人)。         2 、奖学金最高金额1000元/年/人,补助范围为全校学生的17%;         3 、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5000元 /年/人;         4 、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6000元/年/人;         5 、省政府奖学金最高金额4000元/年/人;         6 、特困生生活补贴按月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统一发放;         7 、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     五、录取规则:        1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2 、我院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试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3 、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本、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4 、湖南和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按该省的艺术类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其它省艺术类考生必须文化成绩上线并校考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        5 、对符合招生政策的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6 、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六、录取操作办法:        我院的招生录取采取远程网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31-85570812   82825069 联 系 人:杨老师,屈老师,刘老师,周老师 传     真:0731-85652796 电     邮:hnndzb@163.com 网     址:http://zs.hnnd.com.cn 学校地址:湖南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政编码:410004     湖南女子学院2011年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收费标准 学制 师范标识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400 4   030302 社会工作 31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3100 4   050201 英语 3100 4   050403 音乐表演 8000 4   050408 艺术设计 8000 4   050410 舞蹈编导 6000 4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500 4   110202 市场营销 3400 4   110203 会计学 3400 4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3400 4   110206 旅游管理 3400 4   520503 空中乘务 8000 3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4200 3   610206 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 5500 3   620203 会计 3500 3   620405 电子商务 3500 3   620505 物流管理 3500 3   640101 旅游管理 4200 3   640102 涉外旅游 4200 3   640106 酒店管理 4200 3   660103 应用日语 3200 3   660203 英语教育 3200 3 S 660209 音乐教育 5500 3 S 660214 学前教育 5500 3 S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7500 3   670305 影视动画 9000 3   670307 主持与播音 7500 3   注:热门专业按物价局规定加收热门专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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