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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2-05-11 12:53:00
2012 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招生简章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坐落在闻名中外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其前身是始建于1907年经光绪皇帝御批设立的热河速成法政学堂,隶属学部。期间几经易名, 1960年曾升格为承德师范学院, 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办为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一、 录取原则 1 、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对已投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没有专业级差。 2 、艺术类考生,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份,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省考生需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专业成绩达到我院本、专科合格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划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综合得分择优录取。 4 、音乐学、美术学、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九个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或体育专业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时,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我院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均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5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不需参加专业测试。 6 、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化学教育专业、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旅游管理、涉外旅游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7 、各专业招生没有民族限制。执行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8 、英语专业除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课程为英语。 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125元/年, 其它师范类本、专科专业3500元/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每生800元/年。 三、学历证书 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传真):0314— 2370333 学校网址:http://www.hbun.net E--mail : cdmzsz_zs@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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