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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5-11 09:32:00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 ( 校本部 ) 、苏仙北路 8 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 25 号(北湖校区)。学校位于湖南省“南大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温泉之乡—郴州市,毗邻广东、江西,武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只要 1 小时、直达武汉仅 2 小时行程,交通十分便捷。 (三)学校占地 1297 亩、建筑面积 57 万平方米。学校现有 16 系 4 部 3 院(附属医院),有 33 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 2 个、湖南省特色专业 5 个。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2 个,省级精品课程 10 门,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 1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1 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2 个,省级优秀教研室 4 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 11 个。有实习实践基地 200 多个,附属医院 3 所,教学医院 5 所。在校学生 16237 人 ( 其中本科生 15617 人、专科生 620 人 ) 。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838 人,其中教授和主任医师 156 人,副教授 264 人,博士和硕士 330 人,在读博士、硕士 108 人。有省级科技创新团队 1 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2 个。有全国优秀教师 1 人、湖南省优秀教师 5 人、湖南省教学名师 3 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 6 人、省部级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 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 1 人、入选省“ 121 人才工程”第二批人选 6 人、受聘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16 人。 学校图书馆藏书 120 万余册、中外文期刊 2000 余种,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报、院报。学校科研成果丰硕,近年来,学校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 项,主持省部级项目 71 项、地厅级课题 353 项。发表科研论文 3144 篇,被 SCI 等三大检索刊物收录 99 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45 篇,出版专著 31 部,主编教材 31 部,参编教材 73 部,获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2 项、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各一项,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 20 项,发明专利 1 项,获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 11 项。 (四)学校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学校 2010 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 一把手 ’ 工程先进单位”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 2011 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 4000 人、专科生 120 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湘南学院 2011 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录取投档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批次等依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特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办领取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相关专业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校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 规定;填报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须在 1.60 米 以上,男生身高须在 1.70 米 以上。 (四)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要上湖南省最低控制分数线)。②湖南省外考生: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证】;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1:4;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五)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上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由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后,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排序。 (六)专业拟录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排序拟录。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往低分排序拟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拟录,将专业未定的考生(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往低分按专业进行排序拟录,依此类推对第三、四、五、六志专业愿依次进行拟录,最后对允许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到录取额满,对分数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三条 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 层次 序号 专科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 人数 收费标准 (元 / 年) 层次 序号 专科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元 / 年) 本 科 1 汉语言文学 050101 130 3100 本科 17 英 语 050201 200 4030 汉语言文学 S 050101 120 3400 英 语 S 050201 180 3400 2 美 术 学 050406 160 8000 18 艺 术 设 计 050408 216 8000 3 体育教育 S 040201 176 3500 19 音 乐 表 演 050403 55 8000 4 数学与应用数学 S 070101 60 3400 20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5 116 4420 5 旅游管理 110206 118 3400 2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1 90 4550 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2 56 3500 22 网 络 工 程 080613 90 4550 7 法 学 030101 90 3400 23 医学影像学 100303 90 5000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60 3500 24 医 学 检 验 100304 120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S 080605 60 3500 25 音 乐 学 050401 155 6000 9 生 物 技 术 070402 50 3100 26 药 学 100801 98 5000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2 60 3100 27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2 90 3400 11 社 会 体 育 040203 100 3500 28 新 闻 学 050301 60 6000 12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080601 110 4550 29 护 理 学 100701 220 6500 13 应用物理学 070202 55 3100 30 临 床 医 学 100301 180 6500 14 应 用 化 学 070302 100 3100 31 预 防 医 学 100201 80 5000 15 康复治疗学 100307 50 5000 32 通 信 工 程 080604 90 3500 16 社 会 工 作 030302 90 3100 33 应用心理学 071502 待 定 专科 1 语 文 教 育 S 660201 40 3500 专科 2 护 理 630201 80 5460 备注: 1 、预留 55 个本科计划用于 2010 年预科招生转入 ; 2 、以上收费标准系参照 2010 年收费标准, 2011 年实际收费标准须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 3 、住宿费标准:公寓楼 800 — 1200 元 / 年 ; 4 、有“ S ”标注的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第四条 奖学金和勤工助学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奖: 4000 元 / 年•人,二等奖: 3000 元 / 年•人,三等奖: 2000 元 / 年•人,院级奖学金:特等奖: 2000 元 / 年•人,一等奖: 800 元 / 年•人,二等奖: 520 元 / 年•人,三等奖: 200 元 / 年•人,师范类学生还享受专业奖学金。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家庭困难程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6000 元,按国家有关规定,现在实行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对特困生发放特困补助,补助额度 500 — 1000 元,评定比列为总人数的 20% ;设有爱心基金,每年对特困生进行爱心捐助,额度 200 — 500 元;对特困生进行勤工俭学扶助,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月工资 100 — 200 元。 第五条 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 0735 — 2653053 、 2653055 、 2653056 、 2653052 ; 传真: 0735 — 2653053 2653055 学校国标代码: 10545 ; 邮政编码: 423000 互联网址: www.xnu. edu.cn ; 电子信箱: xnxyzsb@163.com (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湘 南 学 院 二 O 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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