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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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0-05-09 18:51:00


我院是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根据招生的要求,我院制定了 2010 年录取原则。 1 、我院舞蹈表演、影视表演两个专业是自主招生专业,需要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按比例划定。 2 、我院其他专业需要 2010 年湖北省专科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对外省招生的专业,以当地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成绩由专业 65% 和文化 35% 合并,作为录取排序依据。 3 、我院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原则上是 1 : 1 ,要求考生心理健康且身体符合相对应的专业要求。 4 、我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年 7762 元,文科类专业学费每年 4000 元,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5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6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7 、招生咨询电话: 街道口校区: 02787863036 、虎泉校区: 02787563259 。 8 、学院网址: www.artschool.com.cn 9 、学院地址: 街道口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 694 号,邮编: 430070 虎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 126 号,邮编: 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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