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职业学院 仙桃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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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仙桃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4-01 12:11:00


 

2011年仙桃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仙桃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740

学校地址:湖北省仙桃市纺织大道8 号    主管部门:仙桃市人民政府

办学性质、形式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

招生类型:统招                         学习年限:三年 

联系电话:0728-3331818 3331828         邮政编码:433000

网    址:http://www.hbxtzy.com        电子邮箱:xtzb@hbxtzy.com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身体缺陷;社会体育专业要求考生裸眼视力不低于4.7;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其他专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无特殊要求。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正选拔。

2.我校今年有29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收今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招生的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按各省市招生部门划定的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电子注册。

4.艺术类(音乐表演、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等)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要求22周岁以下,有一定的音乐特长。

5.录取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其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d.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录取照顾政策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临床医学、护理、护理(国际护理方向)、护理(老年护理方向)、护理(社区护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设备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应用技术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方向)、园林技术(园林景观设计方向)、食品加工技术、会计电算化、医药营销、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初等教育(英语教育方向)、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实务方向)、服装设计、学前教育、新闻采编与制作、社会体育、装潢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

证书发放: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按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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