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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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章程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2-06-29 15:29:00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391

地址: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

郑州新区中牟产业园区

第六条  简介: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4年,校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第一批、河南省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中心,学前教育科研、信息资料中心。

第七条  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及学习形式: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为3年,招生对象为符合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学校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类型,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收专业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补录工作按照缺额计划执行,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文科3300元/年(普通专业)。

第十九条  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学校依据国家政策设立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设立贫困生勤工俭学岗位,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助学援助。

  第二十条  依据升学政策,学生专科毕业可对口(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毕业颁发本科院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6215318、66216002

(传真)0371—66215318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yedu.org/html/zsjy/index.html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

  邮政编码:450000

  电子邮箱:ys66215318@126.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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