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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郑州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5-10 18:11: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是在郑州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在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中心具体实施的。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四条 我院全称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注册地址为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 2 号,邮政编码 450044 。 第五条   我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主要培养体育师资、教练员、 运动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体育专业人才。学院现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英语(体育英语方向)、音乐表演(体育表演方向)九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几十年来已培养了各类体育专门人才 13000 多人,国内外知名运动员上百人。从 2004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5000 多人。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本院普通本科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发放郑州大学具印的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 “ 在本校体育学院 ×× 专业四年制本科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郑州大学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 “ 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 专业完成了四年制本科学习计划,业已毕业。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 ×× 学学士学位 ” 。 第八条   我院校址占地面积 431300 ㎡,建筑面积 138000 ㎡。为便于武术传统文化的研究和实践, 1997 年学院又在少林武术之乡登封市投资兴建了一座占地面积 230000 ㎡的教学训练基地。学院将建成一座开放型、社会型、花园型,集教育、训练、科研为一体的高水平体育学院。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院 2011 年 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学历 学制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人数) 备注 音乐表演 本科 4 年 文理兼收 男 25 ,女 25 体育表演方向 体育教育 本科 4 年 文理兼收 文 105 ,理 105   社会体育 本科 4 年 文理兼收 文 50 ,理 50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4 年 文理兼收 文 40 ,理 40 体育管理方向 新闻学 本科 4 年 文科综合 文 80 体育新闻方向 旅游管理 本科 4 年 文理兼收 文 25 ,理 25 体育旅游方向 英语 本科 4 年 文科综合 文 90 体育英语方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将本院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我院将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不服从调剂或因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我院根据河南省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 100% - 120% 控制。 第十三条 我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条件及规则 1 .身体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 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 (2) 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断指、平脚); (3) 口吃、声音嘶哑等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妨碍发音、吐字不清; (4) 有习惯性吸烟、酗酒史者; (5) 色弱不能录取到体育教育专业。 2 . 录取规则: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加试,根据志愿按本科提前批体育类录取;报考音乐表演(体育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体育舞蹈类)专业加试,根据志愿按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录取;报考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英语(体育英语方向)专业不需体育专业加试,根据志愿按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录取。 (1)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录取时执行我省统一划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河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体育舞蹈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其他专业考生录取规则: 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及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我院各专业的收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5700元;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3700元;其它专业理科类每生每年3700元,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豫发改办〔2004〕232号)。 第十七条   奖、贷学金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奖、贷学金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371-63631010    传真号码:0371-63631500 学院网址http://www.peczzu.edu.cn电子邮件:zdtyzb@yahoo.com.cn。学院 地址为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 2 号,邮政编码 450044 。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对于各种媒体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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