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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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招生章程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9-04-23 15:46:00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创建于 2001 年 7 月,由江西农业大学和江西亨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全日制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9 年面向江西等 24 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 一、   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 原则。 二、   录取规则: 1 、   我院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第一志愿加(降)分 投档政策。 2 、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学校志愿、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优先的办法。 3 、 政审、体检、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4 、 对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 分;对报考国际经济 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对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 5 、 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6 、 各专业对男女生录取比例均无限制。 三、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将 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四、招生计划:具体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我院招生生源计划。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本科专业为 8000-10000 元 / 学年,住宿费 700-1000 元 / 学年。 六、奖、贷学金的设置:我院实行“奖、贷、补、勤、缓”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 资助体系。 七、学历证书:对具备我院学籍且合格毕业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 盖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印章的学历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 26 号)要求,自 2008 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咨询电话: 0791-3901251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 888 号         邮政编码: 330013       学校网址: http://www.ncsxy.com           E-mail : nbc_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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