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 厦门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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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厦门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5-11 10:02:00


为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及地址      全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校址:厦门市岩前路 8 号 二、办学层次及类型 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 2011 年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护理 口腔医学技术   卫生信息管理    眼视光技术   生物制药技术   药物制剂技术 助产  药学 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公共卫生管理 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总计划招生 950 名 福建省 745 名 ,其中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厦门定向招生 50 名。 山西 12 名 内蒙古 10 名   辽宁 25 名   吉林 30 名   黑龙江 30 名   安徽 20 名 山东 10 名    河南 25 名   广西 10 名    贵州 10 名   云南 10 名   甘肃 13 名 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五、 外语要求及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护理专业学生入校后将进行英语考试,结合高考英语成绩选拔 60 名修读英语护理方向。(有英语口试成绩优先)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专业不受限者均可报考。 七、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每生 6000 元 / 年,住宿费每生 1100 元 / 年。有关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 [2005] 费 435 号文件办理。 八、录取原则 1 、按专业级差进行预录取, 1-2 志愿级差 5 分,其余志愿不设级差。 2 、以招生录取系统设定模板自动分配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低分退档,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始分高的优先录取。 3 、同等条件下有特长、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4 、面向厦门农村定向招生:面向厦门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集美区所属乡村,每村限报一名,报考志愿安排单独编码,单独录取。 九、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校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及申诉电话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纪检委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生工作。申诉电话:纪检委 2981230 十一、、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岩前路 8 号 邮政编码: 361008 咨询电话: 0592--2103757 、 5953808 (教务处)、 2022885 (值班室)、 2103085 (办公室)、 2070806 (传真) 网址: www.xmy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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