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志愿填报系统提供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查询,了解相关的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04-08 10:57: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 2008 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高专、高职单招、艺术类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全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314),是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地点:院本部(漳州市)。招生计划属于普通高校指令计划,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第四条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漳州职业大学,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于漳州市区风景秀丽的马鞍山麓,是漳州市高校园区的主体学校。近年来,学院找准培养一线高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适时抓住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漳州市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良机,确立了“规模适度,夯实基础,强化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各方面成效显著。学院占地125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00多人;专兼职教师552人,其中教授30多人,副教授170多人,“双师”素质教师276人,企业一线兼职教师359人。设置了8个系2个学院1个部1个中心;开设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物流管理、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60个以工科为主,农、文、经、管应用科类协调发展,紧密对接经济发展的高职专业;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立项精品课程6门,构建了布局合理、适应需求、充满活力的专业群体和科学的课程体系。建有以生产型实训基地为重点、模拟仿真生产工作过程为主体的CAD设计实训室、CAI仿真实训室、数控实训中心、机械实训鉴定中心、汽车实训鉴定中心等功能齐全的实验室及校内外实训基地280多个,配置图书资料98万册(含电子图书4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860万元;2006年数控实训基地获中央财政支持240万元,省财政支持290万元。拥有福建省规模最大、鉴定工种最全、鉴定人数最多,并具有高级技师鉴定资格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项目和鉴定工种分别达34个和73个,涵盖了学院所有专业领域。同时面向社会融资近4亿元,建设了可入住12000名学生的后勤社会化公寓,为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以内涵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校企深度合作,在漳州市政府的重视牵头下,学院与中国IT教育第一品牌——北大青鸟集团、中国神州数码网络集团、中国国际集装箱集团、福建万利达集团等200多家知名企业合作,成立了由政府、企业与学院三方参与的“漳州市校企合作委员会”,大力推行订单培养和工学结合,先后在15个专业实施订单培养,在25个专业实行“工学交替”培养模式。2004年以来学生获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奖以上达74人次,获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奖以上达332人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连续多年达95%以上,迄今已为社会输送了23000多名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高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普遍欢迎。学院还不断拓宽办学渠道,与加拿大、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及台湾地区有关技职院校和行业协会,在联合办学、师资培训、先进教育理念、管理理念、课程及职业资格标准引进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学院联办的中加班2006年开始招生以来,录取数年年爆满。
学院办学成效受到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2002年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确定为全国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90所高职院校之一;2004年成功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05年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10月,学院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目前,学院正以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建设百所示范高职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致力于校企紧密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力争把学院建成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08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共有60个专业,均为教育部备案的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市招生,分别为福建、江西、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安徽、河南、河北、山西、陕西、重庆、四川、新疆、吉林、辽宁。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食品、商检、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乙肝表面抗原须呈阴性,其余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我院园艺技术专业,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执行)。
第七条 招生性别比例不限。
第八条 各专业考生都无须参加英语口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
第十条 高职高专在录取分数线上,采用“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即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出档,若第一志愿生源不够,才从第二志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出档;专业调配是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进行;录取时按省高招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高职单招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由省高招办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我院在录取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三条 按省物价局标准收费,每年每生学费5800元,其中艺术类专业170人及文史类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方向)专业40人每年每生学费6500元,“中加”联办专业120人每年每生学费12000元。
第十四条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真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我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和规范 “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助、贷、补、减免缓”五位一体联动助学工作体系。
第十五条 中加合作班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后,生源仍不足时,电话征求部分无法录取其他专业的考生意见,在省招生办要求的上载时间前,录取符合条件并明确表示愿意到中加班专业的考生。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0596-2660210、0596-2660766 学院网址:http://www.fjzzy.org
e-mail:zsb@fjzzy.org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马鞍山路1号 邮编:363000 录取结果查询:学院网站或省招生办网站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