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职业学院 徽商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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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徽商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06-19 09:09:00


院校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其    他 

1.学院设有奖学金、特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制度。

2.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邮编:23002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院本部〉;合肥紫蓬山风景区〈新校区〉  电话:0551-2156711、3636837〈传真〉  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E-mail:huishangzb@sohu.com  QQ:65718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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