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志愿填报系统提供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查询,了解相关的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9-04-23 19:54:00
2009 年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内容表式
学校全称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 取 规 则 1. 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3.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 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 1.68 米 以上,女生身高 1.58 米 以上;体貌端庄;无残疾。 5. 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6. 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7.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 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9.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校址(含分校及办学点)、邮政编码 合肥市翡翠路 900 号(大学城) 邮政编码: 230601 办学地点:合肥 颁发学历证 书的学校名称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 0551-3865888 、 3865837 (传真)、 3865815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网 址 http://www.aftvc.com Email:aczjb@126.com 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 招生负责人: 邵会如 2009 年 3 月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