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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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04-01 09:19:00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312号 五、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 3.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 录取方式: (1)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投档,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无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2) 对于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投档分数相同者,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 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将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合成处理的省份,按提供类别的成绩比照非艺术类考生录取方式录取。对于不进行合成处理的省份,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课分数相同者,以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 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按国家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学生毕业后由合作院校再颁发相应的文凭证书。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5148006〈传真〉邮编:230031 网址:http://www.acac.cn     E-mail:jiaowu@acac.cn 其他须知: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积极奖励和资助成绩优秀或家庭困难的学生,总覆盖面达到60%以上。建立了广泛的就业指导体系,2010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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