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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9-04-24 06:59:00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09 年普高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 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亦能报考,但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 考生档案投至我院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考虑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女考生身高原则上分别不低于 1.70 米 、 1.60 米 (视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最终确定),并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矫正视力不低于 4.8 、镜片度数不大于 600 度;该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色盲、色弱、跛脚及有残疾考生。 4. 未及事宜按省考试院等有关文件执行。 收费标准 1 、学费收取标准:文科类专业 3500 元 / 学年,理科类专业 3900 元 / 学年,艺术类专业 6500 元 / 学年。 2 、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8 人间 600 元 / 学年, 6 人间 800 元 / 学年。 3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件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其 他 1. 新生入学时,凭入学通知书将户口迁至本院。在校期间,贫困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优秀奖学金。 2. 统一录取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寄出录取通知书,报考我院的考生亦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凡未按我院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又未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 3.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 2002 ] 15 号文件规定填写。 ( 邮编: 230601 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耕耘路 158 号〈本部〉;合肥市荣事达大道 28 号〈成教分部〉 电话: 0551 - 5294820 、 5294821 、 5294822 、 5294823 网址:http://www.cm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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