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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9-04-23 23:11:00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限制。4、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5、录取方式:(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专业志愿顺序满足专业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相关志愿满足考生要求。(3)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志愿相近专业满足要求。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其 他 1、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设立的一、二、三等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获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2、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岗位。3、学院全面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邮编:234101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符路 电话0557-3603503、3603554 网址: www.szzy.ah.cn E-mail:szzyz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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