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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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06-18 15:58:00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学校全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根据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优先满足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3)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邮编:23003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78号  电话:0551-2233386〈传真〉  网址:http://www.ahjgxy.com/jiuye/zsw  E-mail:ahjyjyz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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