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25招生信息-掌上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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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3-05-24 11:27:00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文忠路合肥职教城,邮编:23001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我院染整专业。

4、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64689666、0551-64689555(兼传真)

 网址:www.avtc.cn  E-MIAL:ah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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